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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随母落户为啥要男方签字
2024-11-28
来源:the情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男方凭《出生医学证明》和自己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亲子鉴定报告等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要求,未婚生子的户口、姓名等问题,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原则上是可以随母亲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母亲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